【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广告制作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2026-04-01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广告制作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广告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914101057694647794202603003

二、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地服务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场所及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6、6、其他说明:(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地服务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场所及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7、其他说明: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1、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服务点/派驻专职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具体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

联系人:美拉木

联系方式:17709943814

监督部门: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颜代龙

联系方式:0994-2348841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1097号爱地中心1905室

    编:830000

项目联系人:葛雯文、李飞

    话:17690806408

电子邮件:23640143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