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2025 年客服(协查)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TF10049081780008,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2025 年客服(协查)业务外包项目
1.2项目内容及预算:全市客服中心9个台席工单处理业务外包服务。本项目预算费用48.6万元。
服务项目 | 服务时段 | 服务台席 | 服务时长 |
客服业务 | 全年300天 | 9个 | 每天8小时,每月按25天计算。 |
总计 | 21600小时 | ||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将含税总价48.6万元和含税单价22.5元/小时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都将被否决。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2供应商特设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
4.3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逾期转账无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转账成功后将缴纳凭证、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3419614612@139.com。报名审核通过后,我司将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比选文件。
开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6611
5.1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如需邮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冯银鑫13419614612,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快递公司派送延误或响应文件污损、损毁等风险。
6.比选开标会
6.1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
6.2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采购代理: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
联 系 人:冯银鑫、史骏、刘龙武、戴春伟
电 话:13419614612
邮 箱:13419614612@139.com
8.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56号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133072422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